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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委员:实施劳动合同法 促进劳资“双赢”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来源: 字体:【】【】【

李建平委员代表台州市工商联的发言

——实施劳动合同法? 促进劳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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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该法是一部涉及民生方面的重要法律,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它的正确有效的实施,对于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将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 一、目前实施《劳动合同法》中的主要障碍

?? ?(一)思想认识上的障碍。在舆论导向上,过于强调立法的宗旨,多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进行宣传,导致不少企业主、企业经营管理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只保护劳动者,不保护企业,片面地认为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带来企业利益损害、管理上的困难,忽视了劳动关系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给企业带来的益处,造成企业方思想上有抵触、行为上想规避、监管上不配合。部分劳动者认为,现在国家出台法律,讲求保护劳动者,看不到企业发展和自身利益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对企业的归属感、依存度降低。更有一些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法》虽好,但企业总是有办法规避,从而对《劳动合同法》比较淡漠,在遇到问题时依然我行我素,不懂得依法维权。

??? (二)利益调整上的障碍。《劳动合同法》虽然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但实质上更多的是调整现行劳资双方利益分配格局的法律。法律中规定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违约金约定、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办法等,都涉及到企业经营成本问题。据测算,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原先一些不太规范的企业直接成本会上升30%左右,这样的调整幅度,是以往相关法律中不曾有过的。许多企业主坦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仅是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调整,更多的是成本的大幅增长难以消化,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赢利水平比较低的企业,短时间会带来经营上的困难,甚至会出现生存问题。

?? ?(三)立法本身暇疵导致实施上的障碍。《劳动合同法》虽经多方讨论论证,但出台后同样存在着立法暇疵,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者有意违法可以得益。如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要求与劳动者签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时,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坚持不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在用工相对短缺的我市,一概不用不现实,要用又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二是企业违法也可直接得益。如用种种严苛的规章制度、长期低廉的工资,迫使劳动者不愿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又如对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定义不够明确具体,企业在非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上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三是配套政策不完善。突出表现在跨地区养老保险转移困难,劳动者不愿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反映强烈,阻碍了社会保险的扩面进程。

?? ?(四)执法监察不平衡的障碍。由于《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如何有效监督法律的全面实施还有一个过程,政府有关部门在执法监察的方法、手段上有待探索,不同地区之间的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着差异,直接的后果是,执法监督比较严格的地区企业的成本上升较快,执法监督薄弱的地方企业获得法外利益,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会造成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损害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 二、推进《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的建议

???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普遍、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它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基准法,在今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将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当前,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是各级政府、用工单位、劳动者共同的大事,尤其是各级政府,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主要推动者和监察者,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

?? ?(一)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程度。据调查,还有七成的劳动者不知道有《劳动合同法》,有近半数的企业主虽然知道国家已出台了法律但对其内容知之甚微,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宣传形式上,要采用多种办法,既要有面上的一般宣传,也可以采用送法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班、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解答疑问等,使法律的宣传成为常态;在宣传内容上,既要宣传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也要告诉劳动者应承担的义务,让劳动者明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自己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在宣传重点上,要侧重于对企业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消除他们对《劳动合同法》只保护劳动者不保护企业这样认识上的偏差,在用工时能够自觉做到按法律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中兼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二)要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实现企业“软着陆”。实施该法后,会提高企业成本,各级政府要正视这一问题,在今年的“创业服务年”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活动中,要把民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所遇到的问题作为破题解难的重点,积极帮助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各类税费负担,尽力使企业增收节支,弥补因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增加的成本,缓解由此造成的经营压力。

??? (三)要教育劳动者遵纪守法,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目前情况下,“强资本、弱劳动”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因而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在我市,由于受“民工荒”等因素的影响,劳动者不依法依规的现象也非个别,突出表现在主动要求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拒缴社会保险、不服从管理、不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因此,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在推进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的同时,更要提高职工的敬业爱岗意识,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忠诚度,使劳资关系、利益调整都能找到最佳结合点。

? ??(四)要创新执法监察办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执法监察中,要充分考虑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不平衡状况,在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还未出台的情况下,要从有利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原则,以促进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为目的,分阶段、稳妥地逐步推进,特别是对劳资双方规避法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真正做到宽严相济,统筹兼顾,公正公平。要强化执法服务,帮助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用新法来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管理上水平、上台阶。要建立起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总之,要实现《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建立和谐平衡的劳动关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地把新法贯彻好、实施好,使《劳动合同法》成为既能改善民生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善法”,让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在和谐稳定中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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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 台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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