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自行车在全市推广——访市政协委员罗超英 | ||
| ||
“绿色交通,低碳出行”这是市政协委员、市档案局副局长罗超英向往的生活方式。工作日的早上,罗超英会和儿子双双骑上公共自行车奔赴不同的工作岗位,晚上下班,再骑着车回家。“儿子路远些,一趟要半个小时。”罗超英说,这种出行方式,会一直在她的家里延续下去。 罗超英说,我市自去年2月,以椒江区为试点推广公共自行车以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在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节能减排等方面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套比较成熟可以迅速推广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系统也形成了。罗超英认为,在全市推广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时机已成熟。 据此,她建议:在全市推广的过程中,前期由政府进行财政投资,设立站点。站点布局要优先考虑便民、惠民。主要应在大型居民区、购物中心、公交车站、医疗机构、办公集中区等地设点。 “政府要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信息管理系统总台,管理所有自行车租赁站点,总台与各站点间,站点与站点间都通过一整套信息管理网络相互联系。”罗超英说。 她还提出,自行车投入要多元化。除由政府统一购买外,还可号召市民把闲置的自行车捐献出来充当公共自行车。 “服务管理要协调,各县市区要根据试运行以来的业务状况,掌握大型服务点的租、还车规律。对车辆进行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并进行流动巡查,确保借还车有序和流畅。”罗超英说。 (记者 胡艳芬)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