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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本土商资作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3日 来源: 宣传处 字体:【】【】【


徐美珍委员代表民进台州市委会发言

  台州民营经济发达,95%以上为民营企业。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坚持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我市被列为国家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民间投资改革创新试点区。发达的民营经济带来丰厚的商资,2015年末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305.94亿元,其中居民个人存款3251.93亿元,占比51.6%,比全省平均高13个百分点。
  一、我市商资发挥作用存在的问题
  (一)对接实体经济程度不够。民间投资在实体经济领域,一半以上集中于制造业。当前,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艰难,经济下行影响明显,商资投入处于观望状态,一些迫切需要新的资金投入的项目找不到资金来源。2015年1-11月,全市民间投资相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1.2个百分点。
  (二)一些企业资金外投现象比较突出。近年来,我市有相当数量企业部分或整体外迁,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外流。据有关材料估算我市规模上工业企业在外投资的规模超过400多亿元,这些企业在外地产出的规模相当于他们在本地产值的80%。
  (三)缺乏有效的投资平台和渠道。投融资平台较为缺乏,市场化的筹资渠道不足,专业的投资理财机构有限,政府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成效不明显,存在着有资金找不到项目,有项目找不到资金的情况。民间投资具有一定的投机性,由于银行等理财产品利润偏低,投资吸引力不足,造成许多民间资本盲目投资于股票证券等高风险领域,损失惨重。
  二、进一步发挥商资服务地方发展作用的建议
  (一)抓住试点契机,深化政策落地。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等政策出台,鼓励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但由于缺乏具体细则,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社会事业等仍缺乏实践操作,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较为突出。我市获批国家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和民间投资改革创新试点,可以在淡化部门权益、深化政策落地上积极探索。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小资本对接大项目,大项目服务小企业”的思路对民间投资市场进入的操作进行研究试行,为国家出台相关细则提供经验。要高度重视优先推进社会领域对民间投资的全面开放,推进社会领域民办非盈利机构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对一些利润率较低但社会效应较好的公共事业项目适当考虑资源补偿,创造合理的利润空间,吸引民资进入。
  (二)优化发展环境,做强实体经济。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加快土地整合和流转。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交通物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培育新的发展动力。职能部门要以服务为重要目的,发挥对企业的帮扶作用,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加强银行信贷投放,建立激励机制,促进银行,特别是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用足信贷规模,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生产经营有困难的企业,政府要主动对接,积极帮扶,引导企业渡过难关。要落实好“内资”参照“回归”资金优惠的政策措施,做到招商引资与扶持本地企业并重。要建立包括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全市优质企业名录库,畅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和对外投资状况,积极引导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新增生产能力投在台州。
  (三)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对接渠道。抓住台州小微金融服务创新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先试先行,积极创新投融资产品,研究推出企业债券和政府债券。建立全市民资和项目信息平台,定期对全市意向投资的民间资本和优质项目进行调查统计并通过该平台公布,畅通资本与项目的沟通渠道,为投资人和创业者提供双向选择、双向合作的平台和参考,为居民财富实现较大增长创造条件。突出政府引导,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新发展基金等新型投资基金,吸纳民资参与。加强与优质投融资机构合作,建立投资互信,为项目和资金成功对接创造条件。发挥商会在信息、项目、资金运筹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独到作用,搭建有效的对接渠道。同时,积极培育投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为民间投资、企业融资、家庭理财等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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