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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协商民主机制 推进协商民主发展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7日 来源: 宣传处 字体:【】【】【


王以德委员发言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并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规划和部署。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全面安排,首次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将协商民主的重要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助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助于把社会各方面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进行系统、综合反映,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这是党心和民意互助的重要途径,是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将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制度通道。因此,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精神,结合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着力推动协商民主在我市的实践,把协商民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对于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新台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民主协商意识。协商民主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利用政协的政治资源优势,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和魄力,敢于和善于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各个界别的不同意见,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主动,切实强化在协商民主中有所作为的思想认识,自觉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加有为”的观念,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党委、政府阶段性的中心工作,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对策建议。
  二、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政协协商民主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党委要切实负责,凡是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规定需经政协协商的,必须提请政协协商。一是建议市委着手制定“政治协商规程”或“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政治协商的总体要求,对政协协商民主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协商成果的报送、处理、反馈、跟踪问责机制等作出更加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何时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方面建立具体可行、衔接配套的操作规范。二是建议将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市委的议事规则和市政府的工作规则;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日常办文程序,实现政协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和程序的有效衔接。三是建议将民主协商制度纳入党政部门的必要工作程序,促进党政部门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政协专委会、政协界别、政协委员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交流频度、共识程度。
  三、切实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实现形式,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做到在重大决策谋划、调研、咨询阶段,把听取政协建议作为重要环节;在重大决策讨论、研究、决定阶段,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在重大决策贯彻实施阶段,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丰富和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不能以通报情况代替政治协商,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应当以组织形式进行的政治协商。凡规定需要进行协商的事项,如未经协商,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在政治协商前要主动向政协通报情况、提供信息;协商中党委、政府有关领导要到会听取意见、沟通交流,其中重大决策的协商,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协商后对政协以《协商纪要》、《建议案》等形式报送的协商意见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升协商民主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党派合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重点课题共同调研、重大活动共同参与、重要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为他们参与协商创造条件。二是注重发挥专委会在协商民主中的基础作用。要优化专委会设置,健全专委会开展民主协商活动的工作规则;适当提高年轻干部的比例,保持专委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有效发挥界别的特色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吸纳新兴阶层,注重基层社会阶层和弱势群体在政协组织中的代表作用,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都能够利用政协平台来进行磋商和协调。四是充分发挥委员在民主协商中的主体作用。要完善委员管理办法,健全委员学习培训、述职评先、考核激励等制度,不断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增强委员协商建言的能力和水平。五是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新形式。从工作实际出发,基层政协可以努力构建会议式即时协商、讨论式互动协商、特邀监督对口协商,通过民主议政、创办民情恳谈会、社区议事会、居民论坛、村民论坛、咨询会、听证会等协商形式,实现面对面直接对接互动,将协商贯穿于政协履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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