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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发展和完善机构养老 有效应对养老需求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6日 来源: 宣传处 字体:【】【】【


张蕴华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台州市委会发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台州老龄人口增长迅速,据有关统计数字显示,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近五年来平均每年增加2.74万人,2011年末达到91.2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57%,早已越过10%的老龄界线,超前于全国13.7%的平均水平,是浙江省最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之一。要让台州人民生活幸福,解决好养老问题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现实的。当前由于人口结构、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改变,尤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进入老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很大冲击,已无法担当养老的全部或主要重任,社会养老的需求被快速放大,目前人们盼望政府能推出多元有效的各种养老方式来供选择,其中机构养老就是一种很受欢迎的重要方式。
  机构养老是指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方式,可以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文体娱乐等综合性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机构养老的优点在于:可以使老人得到较为专业、有序的生活及健康照料,避免因为家庭人口少、年轻人工作压力大而无法妥善照顾老人的后果,而且使老人有同辈群体的交流,从心理上来说建立了另一种社会支持网络,对老人的身体、心理和精神健康方面极有帮助。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当重视,2009年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市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对养老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服务设施增长显著,三年来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了38.9%。但由于台州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需求增加快速,目前的养老机构建设还无法满足群众需求,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机构养老服务缺口大、供需矛盾突出。至2011年底我市各类养老机构有309家,总床位28463张,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3.2张,这就意味着养老问题至少有96%不能靠养老机构得到解决,这与国际通行的5-7%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从我国建设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标看,也还没有起到足够的支撑作用。目前我市纯老年人家庭人口达25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6.6%,这样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尤其需要机构养老服务来解决。另外,一些身体条件不错、经济收入可以的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怕孤独怕寂寞,也希望到养老院养老,这样的情况随着独生子女父母正在成为老年人的主体而越来越多,对机构养老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
  2、养老机构类型层次少、可供选择度低。目前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只有2000多张,不到总床位数的10%,供养对象大部分是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也只能以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为主,局限在特殊群体,受益面较窄。民办养老机构在我市有较大的比重,床位数已达全市福利床位总数的39.5%,但除少数优秀典型以外,普遍存在规模小、条件差的问题。乡镇、村级养老院虽然约占总数的50%,但以解决当地的老人养老为主,缺乏社会流通性。总体来说,经济能力弱的承担不了自费型民办养老机构,但又进不了公办敬老院;经济条件好的又找不到可以提供满意服务的养老机构,在费用标准、设施条件、服务质量方面缺乏梯次供选择,无法满足老人对养老机构的多元化需求。
  3、政府无力全包,社会力量介入不够。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00多万,按5-7%的国际通行标准,机构养老床位数至少还缺22000-44000多张,以台州近年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平均投入12.7万元测算,需要投入27.94-55亿多元,这么巨大的资金仅依赖政府财政支撑是不现实的。民营资本应该成为台州养老机构的主力,台州社会上要求申办养老机构的呼声很高,台州市政府也出台了多项优惠扶持政策,但是由于养老机构建设目前没有完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不够到位、一些相关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细则等原因,使社会力量难以介入,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审批时间长、扶持力度小、投资收益低等,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目前养老机构普遍缺乏资金,大多停留在硬件差、软件缺、服务人员待遇低不专业的状态,台州丰厚的民资没有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以下 4点建议:
  1、完善规划,制定机构养老发展的具体行动计划。末富先老,台州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已经容不得我们未雨绸缪,但我们应该行动得更积极更主动。2020年“十三五”末,应该实现每百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5张的目标,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尽快研究制定《台州市养老设施布点规划》,预留建设用土地,不仅明确养老设施建多少,还要明确建在哪里、每年的进度要求等,为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2、规范行业管理,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养老机构办成什么样子,达到什么标准,工作人员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技能,涉及到入住老人是否能幸福养老,所以养老机构的建设,应该对设施设备、环境、服务、床位设置、用地标准、绿化、功能、护理、餐饮、卫生,保健、准入评估条件、人员上岗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台州市养老机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规定》,指导行业管理。制定规范标准,可以使每百位老人拥有5张机构养老床位不仅仅是个数字概念,更重要的是个质量概念。
  3、出台更积极的扶持政策,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建议在市政府2009年《关于加快构建市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研究出台更积极、更具体的《台州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降低土地价格,提高按建成床位数给予的补贴标准,相关部门要全力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在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审批,要将政府在税费、供水、供电、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的优惠具体落到实处。政府在财政上也要加大投入,投入的资金一方面主要用在对公益性及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保障和补贴上,另一方面应该用在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政策上。民办养老机构虽然可以是营利性的,但如果投资成本太大势必抬高老人入住收费标准,结果使有需求的老人望床兴叹。要帮助投资者把成本降下来,避免出现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的既紧缺又浪费现象。
  4、加强监管,确保社会资源使用公平。一方面政府要将对养老机构建设的各项鼓励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监管,严禁养老机构改变养老服务性质和服务用途,对于非营利性质的,要进行监督,收费不能过高;对于民资投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其定价应由市场供需去调控,不应过多干预。对于各种低、中、高档的收费养老机构,政府应该按照建设规划加以控制和引导,使其各类比例恰当,既能满足社会养老多元需求,又不致浪费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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