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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9日 来源: zxxg 字体:【】【】【

  奚爱华:近些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的进程中,不断加大对农村各方面财力的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发展,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农村财力不断壮大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日趋突出。
  一、我市村级财务管理的基本现状
  我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在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完善中逐步得到了加强,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的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村级财务实行“村财村用、乡镇代管”制度,乡镇的农经部门具体负责所辖乡镇范围内村集体财务的记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6】118号)和《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浙农经发【200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市也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要求。然而,村级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科目核算混乱;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村账乡镇代管”流于形式;村级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等等。
  二、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管理体制方面:从我国会计管理模式来看,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而目前,村级财务中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在很多地方却归属于县级的农业部门负责。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农村财务工作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整个会计工作管理体系相脱节,不利于村级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2、思想意识方面:个别乡镇领导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思想意识淡薄,存在“重生产轻理财”“重指标轻实效”的片面认识。而广大的农村村民群众学历层次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集体观念、民主参政管理思想认知度不高,导致村民民主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3、会计基础方面:村级财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大部分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乡镇的农经人员大部分都是农业部门方面的专业人员,对财会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和学习,却要负责村级财务代记账工作,所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程度可见一斑。
  4、资金管理方面:由于金融部门之间为“吸储”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再加上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私心作祟,村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现象非常普遍。农村涉及到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政策处理安置以及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款和资产租赁等项目的资金越来越多,数额巨大的村集体资金既成为各银行争夺的目标,也成了村民们的心头病,担心被农村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挪用侵占,也一直成为农民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
  5、监管体系方面:农村财务监管体系不健全,惩戒力度不够。乡镇政府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执行无法做到位,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财政审计部门也几乎缺少对村级集体财务的监管审计工作制度。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综合以上存在问题成因的分析,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如下:
  1、理顺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村财乡(镇)管”模式:打破现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将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县级财政部门整个会计财务管理体系中。完善“村财乡(镇)管”制度,在村级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成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由乡镇财政所代理记账或实行村账乡(镇)管,确保村级各项资金收、缴、管、支诸环节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确保村级会计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2、建立全方位的内外监控体系,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首先加强村集体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可以因地自宜、从易到难,从健全各项村级财务岗位内部牵制入手,通过设置村财务内部审计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形式搞好村级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其次审计、财政部门要把村级财务监督纳入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范围内,积极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乱纪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
  3、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开支:加强村集体开立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只能在当地银行部门开立一个账户,所有资金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取村集体资金,严禁设立账外账、搞小金库和多头存款,严格实行支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操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公开村级财务。
  4、加大财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村民参政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村民的农村财务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制定“农民普法”任务、组织法学大学生深入农村等途径宣传法律知识,充分提高广大村民对农村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
  5、做好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地财政部门、各乡镇财政所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村财乡管”的有关财会人员和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增强他们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能力。推广实行会计电算化,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村级会计核算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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