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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设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1日 来源: 宣传处 字体:【】【】【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设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直接影响农民收益。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市水利建设的重点在大江大河的治理上,特别是沿海塘坝建设,更是我市水利建设历史上的大事。但是在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上,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状况严重。
    近十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水利投入主要用于沿海塘坝、大中型水库、主要流域的建设、整治、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依靠点上的建设项目,如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等,大量面上的农田水利少有问津。当前,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现代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相比,与抗御日益频发的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市机耕道路损毁率为20.83%,排灌渠道损毁率为20.06%,农用电线损毁率为35.11%,机埠损毁率为34.28%,还有河道淤积严重,河底不断抬高,既影响排水速度,又减少了蓄水量。全市因灌溉渠道的损毁不能种植水稻的面积有9.4万亩,因电力设施损毁不能种植水稻的面积有5.8万亩。因此,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梗阻问题,给我市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了严重隐患,已成为当前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以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有:
    一是投入不足。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等原因,现行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的办法未能发挥预期作用。这一投入缺口目前没有从政策上予以解决。此外,由于一些地方财政困难,以往地方配套资金并未完全落实,造成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据统计,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包括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建设三项投入仅占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6%左右。
    二是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农田水利建设往往是被动进行。主要原因:我国改革开放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础,农民种粮与兴修水利利益一致,积极性高;改革开放后,土地承包到户,加之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力缺乏,农民对兴修集体所属的农田水利积极性不高。
    三是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现象严重,难以抗御重大自然灾害。从我们调查情况看,从1997年以来,我市就没有组织过冬春等大兴农田水利的活动,有的地方甚至是改革开放30年来,就没有对田间河道进行疏浚和修复。目前,全市多数农田水利设施存在老化失修,一些地方在洪涝面前束手无策,水利设施不堪重负;有的完全失去了灌排功能,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农田得不到有效灌溉,仍然“靠天吃饭”;有的是能种的角落全部进行农业生产,反而由于水利设施年久失修造成原有良田荒芜,地力下降,不能种植等等。在2009 年9月29日我市部分地区持续暴雨中,也充分暴露了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我市农作物受灾总面积达到了65.68万亩,农业经济损失达2.67亿元。
    四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造成河道淤积、田间路网管网破坏严重。我市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没有或很少考虑农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农田排灌设施,使得道路等大型设施建设对田间路网管网破坏严重,一条条宽阔的道路,变成了道路上游农田的一道道大坝,造成台风大雨排水不畅,使得部分地区出现了“不怕旱,只怕涝”的情况。有的村由于农田水利设施瘫痪,灌溉能力不足,为了种植水稻,利用水管抽水灌溉,这不仅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也极大地浪费了水资源。如温岭城南五里泾村,有200多亩水稻田一季打水费就花了2万元。
    五是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并没有真正解决水利系统“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农田水利建设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由于投入渠道分散,运行环节繁多,造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从农业发展实际来实施项目,项目监督和评估难度加大,重复建设和管理主体缺位的情形并存,难以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力和效率。在项目安排上,标准农田建设等这样的项目偏少,没有也不可能在一定区域性内全面实施。在项目落实上,受已有农业生产条件限制,一般都落实到生产条件好的乡镇、村,真正急需改善生产条件的村却得不到项目支助。在项目实施上,并不考虑农田设施的后续使用和修缮,加之大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设施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质量差、设备及技术落后等问题,存在一边建设操作道和排灌设施,一边被作业机械破坏的现象。
    综上所述,如果不迅速扭转农田水利老化失修的严重局面,切实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的梗阻问题,而任其发展下去,将危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感。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命线,各级要增强责任感,建设好、管理好农田水利设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兴修农田水利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二、建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建议市、县(市、区)要从耕地开垦费专户划出10—15%,设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修复,并对农田水利所需节水机具及材料、用水、用电等实施适当补贴。
    三、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建议在积极争取国家对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市、县、乡镇三级政府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增加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发动群众投资投劳等的形式,对农户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励补助,发挥好政府扶持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按渠道的大小分类进行维修、维护。建议县、乡两级承担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复等投资应以乡镇为主,合理确定县级与乡镇投资的比例。此外,在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增加的同时,可通过部分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商业模式,吸引社会投资和民间资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农田水利建设。
    四、统一规划,实施全市农田水利设施发展计划。农田水利工程门类多、数量大、分布广,需要资金额巨大。建议由水利局牵头,根据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任务,做好全市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并明确部门和县、乡镇的责任。水利局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按照发展计划,水利局要统一协调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各类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根据2009 年中央1 号文件精神,3 年内在全市乡镇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服务站,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农民用水协会,负责所在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修复,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的改革。鼓励乡镇组织当地农民成立农田水利专业施工队,按市场经济原则,承担当地农田水利施工任务。
    六、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管理。建议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偷盗农田水利电网、水泵等设施的打击力度。
    七、在沿海产业带及其它工业园区建设中,要协调好工业与农业的发展关系。建议在沿海产业带及其它工业园区的规划区域内,要保护好具有地方特色且具规模的优势农业产业,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保护好优势产业基地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切实做好工业废弃物排放处理,防治农田二次污染。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市农办副主任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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