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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煜委员:关于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1日 来源: 宣传处 字体:【】【】【

(代表民盟台州市委会的发言)
??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导致城市地上空间变得越来越“小”。据调查,我市2008年本地户籍人口574万,外来人口近200万,常住人口已达770万左右。2002年,全市汽车拥有量7万辆,2008年增至36万辆,6年增加了4.1倍。2002年,市区每百户居民平均拥有汽车2辆,2008年增至20辆,6年增加了9倍。每到上下班高峰,市区街道人多、车多、道路堵塞多,城市交通的病态令广大市民叫苦不迭。正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日趋尖锐的矛盾,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才能有效提高我市城市的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城市地上空间日益局促而土地资源又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唯有走地上地下复合开发的立体发展之路,才能达到拓展城市空间的目的。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发挥地下空间潜在的优越性。地下空间的隔热、隔音、安全等性能明显优于地上,这为建设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停车场、商场、文化娱乐设施等提供了无可比拟的条件。
??? 我市在建设地下空间工程或着手开展工程前期工作过程中,屡屡碰到一些亟待解决并带有共性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 其一,尚未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规定和规划。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各自为政、互不通气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不但造成工程建设分散、无序,缺乏全市统一的规划和布局,也给今后地下轨道交通的区际衔接、贯通留下难以治愈的后遗症。
??? 其二,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缺乏综合协调机构。我市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分别由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电力、电信、公用、人防、水利、绿化、环保等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权,缺乏统一机构来统筹、协调各部门的责任与权利。市区地面象拉链,挖了又填,填了又挖。加之地下空间工程的申请审批、权力界限还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责任推诿多有发生。
??? 其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引导滞后。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空间立体开发,长期效益不言而喻。但与地上建设工程相比,地下工程的投资大(通常为地上工程单位造价的3倍以上)、维护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亟需政府的优惠政策给予引导和扶持,但在这方面目前还明显滞后。
??? 其四,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安全事故亟待“亡羊补牢”。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高难度决定了它是所有工程建设中施工风险最高的项目。鉴此,必须严把施工企业资质关,并严防层层转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并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应急预案。这一切,都要求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工程技术规范和安全施工规范。
??? 现就规范、引导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三点建议:
??? 一、建议市政府出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着重就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
??? 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规划编制需重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配套;地下空间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套。
??? 2、明确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界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权限。
??? 3、制定并发布符合我市不同地区(山区、丘陵、平原、滩涂等)地质、水文条件的地下空间开发环境保护规范、工程技术规范、防灾与安全施工规范,明确地下设施建成后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
??? 二、建立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机构。建议成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设规划局,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地下空间工程项目的会审、督导;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
??? 三、为构建多元筹资、多元融资的格局,政府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政策。对满足民生需求的投资项目(如地下轨道交通、停车场、商场、文化娱乐设施等),以接受政府宏观政策指导为前提,其投资、建设、经营可按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执行,并给予优惠土地出让金、减免有关规费的扶持。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界别
台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台州市委会主委、台州市旅游局局长???? 民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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